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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八期重点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6-06 浏览次数: 12071


运输职院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交通高级技校(公交驾校)党总支:

为认真做好2023年度发展党员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第期重点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重点,全面贯彻学习党章、党的二十大精神,实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教育,持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通过教育,使党员发展对象深入了解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自觉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更加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筑牢党性根基,早日具备合格党员条件。

二、培训对象

参加培训的对象应是经过一年以上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已取得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结业证书,由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讨论同意并报党委组织部审查备案后被确定为发展对象的人员。

三、培训时间

20235旬(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四、培训内容

)以学习贯彻党章、党的二十大精神为重点,加强党的基本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教育;

(二)以《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第二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论党的自我革命》《习近平关于调查研究的论述摘编》等为重点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

(三)以《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为重点,加强党规党纪教育

(四)结合常态化党史学习教育,充分运用红色教育资源和党性教育基地,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

五、培训方式

综合课堂教学、课外自学、社会实践、分组讨论、撰写心得、结业考试等多种形式,总培训课时不少于24学时。

六、考核方式

培训考核由三部分构成:课堂教学考核,占80%自主学习考核,占10%;分组研讨考核,占10%。综合成绩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

(一)课堂教学考核。党校在课堂教学全部课程授课结束后统一组织考试。参培学员全程不得请假、不得迟到、不得早退、不得旷课、不得冒名顶替。

(二)自主学习考核。发展对象根据网络、书籍等学习情况,形成1500字以上书面学习报告。

(三)分组研讨考核。各学员以小组为单位,围绕主题进行分组研讨,小组学员每人均需发言(不低于200字),并形成分组研讨记录。

七、有关要求

请各基层党组织根据报名条件填写第期重点发展对象培训班报名表(见附件),并于2023524日前将报名表纸质版报送至党委组织部(办公楼512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yzydwzzb@163.com

 

附件:第期重点发展对象培训班报名表

 

 

中共重庆公共运输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3519日  

(联系人:张钰环,电话:47289912

附件.doc